亞洲企業監管協會(ACGA)和瑞士里昂合作的《2014年企業監管報告》調查報告顯示,大馬企業監管在亞太區保持第四位,分數也從55分改善至58分,是唯一分數穩定上揚的國家。
大馬交易所在文告中指出,這項排名再次證明馬交所改善企業監管和設立審計監督委員會(Audit Oversight Board)的努力。
總執行長拿督達祖丁指出,馬交所針對上市公司推出的各項行動,讓本地投資者開始認真對待企業監管,增添投資信心。
該報告點出,大馬上市條例成功強化企業監管的部分,包括強制相關人士交易投票權、限制個人只能擔任5家公司董事、限制提名委員會、加強董事訓練的資訊公開等。
同時,發行年報的時限也從原本的6個月,逐步縮短至4個月;在成功起訴的案件,以及公開申誡上市公司和董事方面亦有所改善。
此外,馬交所和證監會的網站設計得宜,相較於區域其他市場的網站,更容易進入且找尋資料。
馬交所的網站在提供明晰條規的評估項目中獲得高分,更是區域內鮮少提供超過10年企業文告的網站。
